在家或店面做冷凍水餃賣,要申請什麼?
在家做可以賣嗎?
很多人的創業第一步是在家包水餃,賣給親友、社區團購,再慢慢上網賣。法律上沒有一條寫「在家做的不能賣」,但只要開始對外販售,就進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「食品業者」範圍,要守的事一樣不少:GHP 衛生規範、包裝標示、產品不得違反第15條的禁止事項,達到一定登記與規模還要登錄、辦工廠登記。
在家生產最常遇到的實際問題是:住宅廚房很難做到 GHP 要求的區隔、防病媒、洗手設施與溫度紀錄;如果規模大到要辦工廠登記,住宅用地多半不符合土地使用管制,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15條,違反土地使用管制或建築物使用用途的,不得辦理工廠登記。
需要工廠登記嗎?
看規模。工廠管理輔導法(最後修正 2024 年 5 月 24 日)第3條:有固定場所從事物品製造加工,廠房達一定面積,或生產設備達一定電力容量、熱能者,就是工廠。門檻寫在「工廠從事物品製造加工範圍及面積電力容量熱能規模認定標準」(最後修正 2018 年 12 月 21 日):
- 範圍:食品製造業屬於應認定的範圍;但「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、麵條、豆腐或糖果之製造零售」被排除。水餃不在這幾項排除名單內。
- 規模:依法令訂有設廠標準的工廠(食品工廠屬之),廠房面積達 50 平方公尺以上,或馬力與電熱合計達 2.25 千瓦以上。
用機器生產時,電力很容易成為門檻:例如東逸的地瓜球芋圓定量分割機 DY-528MS 是 1.6KW,自動包子饅頭機 DY-201 是 2.0KW;再加上攪拌機、冷凍設備等,要把所有生產設備的馬力與電熱合計起來看。是否屬於工廠規模,以實際廠房面積與設備容量計算,必要時向縣市政府工廠登記窗口確認。
達規模的工廠,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10條要完成登記才能生產;未登記擅自製造加工,依第30條會被令停工並限期登記,屆期未完成者處新臺幣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。辦工廠登記時,冷凍食品工廠還要符合食品工廠建築及設備設廠標準,並依規定設衛生管理人員。
其他要辦的事
- 商業或稅籍登記:依營業型態辦理。
- 食品業者登錄:依公告,辦有稅籍登記的食品製造加工業者自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起在登錄範圍內;有工廠、商業或公司登記者更早納入。做法見食品業者登錄。
- GHP:所有食品業者都要符合,包括人員健檢、教育訓練、場所清潔、設備清洗與每日衛生管理紀錄。
- 產品標示:包裝冷凍水餃依食安法第22條與冷凍食品標示規定標示,見冷凍食品的標示與保存溫度。
網路賣冷凍食品要注意什麼
- 溫度:GHP 附件一要求冷凍貯存、運輸設備保持在攝氏 −18 度以下;第8條規定冷凍運輸廂體在收貨、裝卸時抽測,不得高於攝氏 −12 度。自己送貨或委託物流,都要確認全程冷凍。
- 包裝:GHP 第27條規定冷凍食品要包裝或適當包裹,包裝脫落或破損不得販賣。
- 標示:網頁上的品名、成分、重量等資訊,要和包裝標示一致;食安法第28條也規定標示、宣傳或廣告不得不實、誇張或易生誤解,食品不得宣稱醫療效能。
- 紀錄:賣給餐廳、團購主等非自然人買家時,留下出貨紀錄,方便追溯。
常見問題
問:在家做冷凍水餃可以賣嗎?
答:法律沒有禁止,但要以食品業者身分守 GHP、標示等規定;規模達工廠門檻時,住宅用地多半無法辦工廠登記。
問:要不要辦工廠登記?
答:依規模認定標準,食品工廠廠房面積達 50 平方公尺以上,或馬力與電熱合計達 2.25 千瓦以上,就屬工廠規模,要先完成登記才能生產。
問:網路賣冷凍水餃要注意什麼?
答:全程維持攝氏 −18 度以下的冷凍、運輸廂體不得高於 −12 度,包裝完整,網頁與包裝標示一致且不得誇大或宣稱療效。
問:買一台機器會不會讓我變成工廠?
答:要把所有生產設備的馬力與電熱合計,再加上廠房面積一起看;例如 DY-528MS 是 1.6KW,但攪拌、冷凍等設備也要算進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