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品業者登錄(非登不可):誰要登、要準備什麼
登錄是什麼
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: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,應向主管機關申請登錄,「始得營業」。也就是說,對被公告的業者來說,登錄不是加分項目,而是開門做生意的前提。登錄平台是食藥署的「食品業者登錄平台」,業界常叫它「非登不可」,網址 fadenbook.fda.gov.tw。
細節依「食品業者登錄辦法」,撰寫時查到的現行條文最後修正是 2026 年 1 月 5 日。
我要登錄嗎?
要不要登錄,看衛福部的「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、規模及實施日期」公告。依該公告的修正對照表,類別包括:
- 製造、加工業:食品製造加工業、食品器具、食品容器或包裝製造加工業、食品用洗潔劑製造加工業。
- 餐飲業。
- 輸入業:依食安法第30條公告應申請查驗產品的輸入業。
- 販售業。
- 物流業:運送食品或食品添加物的業者。
規模與實施日期分批擴大:最早一批是 2014 年 10 月 16 日公告、具工廠登記、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的食品製造加工業;後來擴大到辦有稅籍登記的其他食品製造加工業(已登記者自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起),以及餐飲、販售、物流等業別。自己包水餃賣、做包子開店,只要有上述登記,大多已在公告範圍內;實際是否適用,以公告原文與地方衛生局的認定為準。
賣機器的公司要登錄嗎?
公告的「製造、加工業」類別中,明列「食品器具、食品容器或包裝製造、加工業」;早期先納入含塑膠類材質者,2015 年 9 月 18 日起擴及其他材質。依食安法第3條,食品器具包含直接接觸食品的器械。一家機械廠是否屬於公告所稱的食品器具製造加工業者、要不要登錄,取決於主管機關的認定,業者可以向所在地衛生局或食藥署確認。
登錄要準備什麼
依登錄辦法第4條,各產業類別要登錄的事項不同:
- 製造及加工業:填報人與業者基本資料、產品責任保險資料、工廠登記資料、工廠或製作場所基本資料、委託或受託代工情形、製造加工的產品資訊、倉儲場所資料,以及其他有關製造行為的說明。
- 餐飲業:填報人與業者基本資料、產品責任保險資料、工廠或餐飲場所資料、倉儲場所資料、連鎖店資料等。
- 輸入業、販售業、物流業:各有對應的產品資訊、倉儲場所、運輸工具等項目。
2026 年 1 月 5 日修正時新增的「產品責任保險資料」登錄事項,依辦法第10條自 2026 年 7 月 1 日施行。同時從事不同類別營業的業者,要分別登錄。
實務上建議先備妥:公司或商業登記、稅籍登記、工廠登記(如有)、營業場所地址與面積、產品清單、委託代工合約、倉庫地址、保險單等資料,再上平台填寫。
登錄之後的義務
- 變更:登錄內容有變更,自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申請變更登錄(第7條)。
- 每年確認:完成登錄後,每年要申報確認登錄內容(第7條)。
- 歇業:歇業或營業登記被廢止,要申報;未申報經查獲,主管機關會逕行廢止登錄(第8條)。
- 查核:主管機關可進入作業場所查核,業者不得規避、妨礙或拒絕(第6條)。
沒登錄會怎樣
依食安法第48條第2款,違反第8條第3項未辦理登錄,經命限期改正、屆期不改正者,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;若登錄資料不實,依第47條第3款處同樣金額範圍的罰鍰。
登錄和追溯是兩件事:登錄是讓主管機關掌握「你是誰、在哪裡、做什麼」,追溯是記錄「原料從哪來、產品到哪去」,可以接著看追溯追蹤與原料文件保存。在家或店面做冷凍水餃的整體流程,見在家或店面做冷凍水餃賣要申請什麼。
常見問題
問:登錄平台在哪裡?
答:食藥署的食品業者登錄平台「非登不可」,網址 fadenbook.fda.gov.tw。
問:登錄資料改了多久內要更新?
答:依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7條,自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申請變更登錄,另外每年要申報確認一次。
問:沒有登錄就開始賣會怎樣?
答:屬公告範圍的業者未登錄,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,依食安法第48條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。
問:食品機械製造商要登錄嗎?
答:公告類別包含食品器具製造加工業,食安法定義的食品器具含直接接觸食品的器械;個別廠商是否適用,以主管機關認定為準,可洽所在地衛生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