攪拌機、壓麵機、滾輪的捲入危害與防護
哪裡最危險
食品工廠的機械傷害,很多都發生在「轉動的東西」和「手」相遇的地方。常見的危險點:
- 兩個反向轉動的滾輪之間:壓麵機、壓片機的滾輪,一旦手指或衣袖被帶進去,就會被往內拉。
- 滾輪與固定件之間:輸送帶與滾筒、刮刀與滾輪之間的夾縫。
- 攪拌臂與攪拌缸之間:攪拌麵團、餡料的攪拌臂,手伸進缸內刮料或取料時最危險。
- 傳動部位:皮帶與皮帶輪、鏈條與鏈輪、齒輪、外露的轉軸。
- 螺旋送料:料斗底部的螺桿,手伸進料斗壓料時可能被捲入。
這類危害的特點是速度快、力量大,人的反應來不及。長頭髮、寬袖口、手套、圍裙帶子都可能被捲進去。
香港的一宗案例
香港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部在 2023 年發布的職安警示提到:一間食品工廠的女工在操作電動攪拌機時跌進攪拌桶內,被旋轉中的混合器攪臂夾斃。勞工處給僱主的建議包括:由合資格人士做風險評估、在所有危險部件加上有效護罩或用屏障圍封危險區、限制未授權人員進入;檢查、維修、清潔需要移除護罩時,實施工作許可證制度,並在進入危險區前關掉並鎖上電源。
這不是台灣法規,但很具體地說明了攪拌機的風險在哪裡。
台灣的法規要求
「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」(撰寫時查到的現行條文最後修正 2026 年 6 月 30 日)第三章「機械災害之防止」是主要依據:
- 第43條:機械的原動機、轉軸、齒輪、帶輪、飛輪、傳動輪、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的部分,應有護罩、護圍、套胴、跨橋等設備。
- 第44條:每一具機械要分別設置開關、離合器等動力遮斷裝置;切斷、壓縮等加工用機械,動力遮斷裝置要設在勞工不必離開工作崗位就能操作的地方;且不能因接觸、振動而讓機械驟然開動。
- 第45條:使用動力運轉的機械,具有顯著危險者,應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的緊急制動裝置,立即遮斷動力並與制動系統連動。
- 第49條、第50條:離地 2 公尺以內的傳動帶、轉軸,或附近有人工作通行而有接觸危險者,要有圍柵、護網或套管。
- 第58條:具有捲入點危險的捲胴作業機械,以及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的部分,作業有危害之虞者,應設置護罩、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的安全門。
- 第76條:粉碎機與混合機的開口部分,要有覆蓋、護圍或高度 90 公分以上的圍柵防止墜落;開口與可動部分的接觸危害,要有護圍等設備。
- 第77條:從粉碎機或混合機取出內裝物時,除非有自動取出的機械,應規定勞工操作前先讓機械停止運轉。
- 第78條:具有捲入點的滾軋機,有危害之虞時,應設護圍、導輪或具連鎖性能的安全防護裝置。
- 第57條:掃除、上油、檢查、修理或調整時,要停止運轉並上鎖或設置標示,見停機上鎖的規定。
護罩、緊急停止的實務做法
- 固定式護罩:用在不需要經常打開的傳動部位,最好要用工具才拆得下來。
- 連鎖式護蓋:需要經常打開的地方(例如投料口、攪拌缸蓋),打開就停機、蓋上才能啟動。
- 緊急停止按鈕:紅色蘑菇頭、黃色底,設在操作者伸手可及、旁人也按得到的位置;按下後要手動復歸才能重新啟動。
- 送料工具:需要在運轉中推料時,使用推棒、刮刀等足夠長度的工具,不用手。
- 人員:不戴手套接近滾輪(設施規則第56條也要求旋轉刃具作業有觸及之虞時,告知不得使用手套)、長髮包好、袖口束緊。
- 每日檢點:開工前確認護蓋、連鎖開關與緊急停止有作用;設施規則第327條要求勞工不得任意拆卸或使安全設備失去效能。
詳細的裝置說明,見緊急停止、安全連鎖與護蓋。
常見問題
問:攪拌機、壓麵機哪裡最危險?
答:反向轉動的滾輪之間、滾輪與固定件之間、攪拌臂與缸壁之間、外露的傳動部位,以及料斗底部的螺旋送料。
問:法規要求要有護罩嗎?
答:要。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要求傳動部位有護罩護圍;第58條要求有捲入點危險的機械設護罩或連鎖安全門;第78條要求有捲入點的滾軋機設護圍或連鎖防護裝置。
問:機器一定要有緊急停止嗎?
答:設施規則第45條規定,使用動力運轉的機械具有顯著危險者,要在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的緊急制動裝置。
問:攪拌機運轉中可以伸手取料嗎?
答:不行。設施規則第77條規定從混合機取出內裝物時,除非有自動取出裝置,應先讓機械停止運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