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BIR 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:能不能用來買機器?
SBIR 是什麼
SBIR(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)是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主辦的研發補助計畫,目的是鼓勵中小企業投入創新技術、產品或服務的研發。它不限產業,食品業者開發新產品、新製程,都可以申請。
依 2026 年版(115 年)申請須知,SBIR 分成六個領域:資通訊、電子、機械、生技製藥、民生化工、服務;申請方式分為個別申請,以及 3 家以上企業共同提出的研發聯盟。
補助上限:2026 年起調高
經濟部 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告,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調高 SBIR 補助上限。依 115 年申請須知,個別申請的期程與上限如下:
- Phase 1 先期研究:期程 6 個月,每案最高新臺幣 150 萬元
- Phase 2 研究開發:期程 6 個月以上、最長 2 年,每年最高 600 萬元,全程最高 1,200 萬元
- Phase 2+ 加值應用:期程 6 個月以上、最長 1 年,每案最高 600 萬元,須在 Phase 2 結案後 3 年內申請
此外也新增專利申請費用的補助項目。
補助比例:補助款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 50%,而且要符合「補助款 ≦ 自籌款 ≦ 實收資本額」。也就是說,申請 150 萬元補助,公司自己至少要出 150 萬元,實收資本額也要至少 150 萬元。
申請資格
依 115 年申請須知,申請者須為依《中小企業認定標準》認定的中小企業,也就是實收資本額新臺幣 1 億元以下,或經常僱用員工未滿 200 人。以下情形不得申請:
- 有陸資
- 3 年內曾欠稅
- 5 年內執行政府計畫有重大違約紀錄
- 同一計畫已依其他法令取得租稅優惠或補助
- 3 年內嚴重違反環保、勞工或食品安全相關法規
- 外國公司在台分公司
- 已解散或停業
計畫執行場所必須在國內。
怎麼申請
- 隨到隨受理,全年都可以線上提出
- Phase 1 用簡報格式提案,Phase 2、Phase 2+ 用計畫書格式
- 經書面審查、簡報審查等程序後核定
依經濟部 2026 年 6 月 9 日的新聞稿,115 年 SBIR 核定金額比前一年同期增加一倍,件數增加 44%,申請熱度不低。
SBIR 可以用來買機器嗎
這是食品業者最常問的問題。答案是:SBIR 補的是研發,不是設備採購。
- 計畫必須有明確的研發主題,例如「開發適合機器成型的低筋麵團配方」「建立冷凍包子的新型製程」「開發新口味即食麵點」,而且要有創新性。
- 研發過程需要用到的設備,一般以「設備使用費」的方式編入經費,也就是依折舊或使用期間計算,而不是把整台機器的購置款列為補助項目。以地方型 SBIR 為例,台中市 115 年度須知就規定只能編列設備使用費,且新購 1 年內的設備不得編列維護費;中央 SBIR 的會計科目細節,以當年度申請須知附件為準。
- 單純「買一台包餡機來增加產量」不是研發,不適合用 SBIR。
如果你的需求就是買設備,比較適合評估智慧機械投資抵減或其他設備升級計畫,請看政府補助現況。
食品業的 SBIR 題目方向
- 新產品開發:新口味、新形式的冷凍麵點或點心
- 製程改善:讓手工產品能用機器量產,同時保留口感
- 保存技術:延長保存期限、改善冷凍後的口感
- 減少人力:設計新的生產流程與自動化整合
研發題目若需要試做或評估機器成型的可行性,可以來電 06-257-4644 或透過聯絡資訊頁與東逸機械討論。
常見問題
問:SBIR 可以用來買機器嗎?
答:SBIR 是研發補助,不是設備採購補助。研發需要的設備一般以設備使用費方式編列,單純買機器增加產量不適用。
問:SBIR 申請資格是什麼?
答:依《中小企業認定標準》的中小企業(實收資本額 1 億元以下或員工未滿 200 人),無陸資、3 年內無欠稅、無重大違約與嚴重違法紀錄,執行場所在國內。
問:SBIR 補助上限多少?
答:2026 年起,Phase 1 每案 150 萬元、Phase 2 全程 1,200 萬元(每年最高 600 萬元)、Phase 2+ 每案 600 萬元;補助款不超過總經費 50%。
問:SBIR 什麼時候可以申請?
答:中央 SBIR 隨到隨受理,全年都可以線上申請。地方型 SBIR 則依各縣市年度公告,有固定受理期間。